第32章 老唐 (第1/2页)
路明非停下来,从报摊上拿了一本小说绘。
封面是彩色的漫画插图,标题用烫金的字体印着最新连载的小说名字。
他把婶婶给的钱递过去,大爷慢悠悠地找零,一边找一边闲扯:
“今天怎么这么晚?又去网吧了?”
“没有,社团课拖堂了。”
路明非接过零钱,没有多解释。
他以前每天放学后的固定行程确实是网吧,坐在最角落里那台屏幕有些闪的老式电脑前,和老唐在星际的战场上从第一波兵拼到最后一波矿。
那是他过去十六年人生里唯一能让他忘记自己是个衰仔的地方。
但现在他的抽屉里多了一根塑料魔杖,铁皮盒子里多了一片梧桐叶,校服口袋里多了一封只写了六个字的信。
他回头看了一眼自己走来的方向,那个方向的尽头是一栋爬满了爬山虎的老式居民楼,四楼那扇窗户的灯已经暗了。
他又转回头,对大爷说了句走了啊,把《小说绘》夹在腋下,拎着装蒜苔的塑料袋往家走。
他忽然意识到,他以前的人生理想就是看报摊,打电竞,哪想现在因为一个女孩,他竟然要杀死曾经的自己,开始努力奋斗了。
如果被老唐知道了,老唐一定会破口大骂。
…
老唐确实破口大骂了。
屏幕那头传来大段大段的文字,每一条消息都像一颗带着火焰的陨石,在聊天窗口里炸开。
老唐的打字速度和他打星际的手速一样快,快到路明非甚至能透过这些文字看到他坐在电脑前气急败坏的样子。
大概是一边疯狂敲键盘一边把烟头摁进烟灰缸里,嘴里还骂骂咧咧的。
“她想噶你腰子!你赶紧和她保持距离!你清醒一点啊路明非!你才十六岁你的腰子还有大好的前途你不能就这么葬送了!”
“你不懂,这个就是爱情。”
路明非打完这行字,靠在椅背上,目光不由自主地飘向屏幕右下角那个灰色的头像。
头像上那只抱着橡果的小松鼠安静地蹲在那里,旁边写着风花的馈赠。
已经快十点了,她大概已经睡了吧。
今晚没有她的晚安消息,但他并不失落,因为他知道明天在学校门口还会见到她,她还会让他帮忙拎书包,还会在书包里放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让他去发现。
“我爱你妈卖麻花情!”
老唐的消息像一颗核弹在聊天窗口炸开,后面还跟着一连串的感叹号,密密麻麻的,几乎要从屏幕里溢出来。
“不是,怎么可能会有女生喜欢你?你仔细想想啊路明非!她长得漂亮,会唱歌,会写歌,还能上热搜,她这种人放古代就是花魁级别的好吗!你是什么?你是星际钻石守门员!你是网吧代打小王子!你是连鼠标都舍不得买只能用红点键盘的穷鬼!你说她图你什么?图你红点键盘玩得好?图你水浒卡集了八张李逵?”
路明非看完这段话,手指悬在键盘上方,沉默了片刻。
老唐说的每一句话都曾经是他自己脑子里反复循环的声音。
他不帅,不有钱,不优秀,连牛排的部位都分不清,连给温蒂买双新鞋都要靠攒几个星期的零花钱。
任何一个理性的旁观者来看,温蒂选他都是选错了。
但他现在不是旁观者了,他是当事人。
他亲眼看过温蒂在舞台上唱歌时手指的方向,亲耳听过她在旅馆里说这首歌也是写给你的,亲手接过她递过来的半块面包。
这些事老唐不知道,也没有必要知道。
因为有些事情不是靠逻辑和理性就能解释的。
“你不懂…”
路明非打完这行字,嘴角不受控制地翘起来。
“她一定喜欢我。这个就是爱情。”
“只是因为刚开学的时候和你撞上就喜欢你?你这是什么狗血少女漫画剧情!我爱你妈卖麻花情啊!”
老唐的消息几乎是瞬间弹出来的,显然他已经陷入了彻底的破防状态。
“路明非我真得控制你了!你再这样下去我怕你连肾带心全被人家掏走!”
路明非没有再回复。
他关掉聊天窗口,鼠标停在温蒂那个灰色的头像上。
他打开聊天记录,往上翻了翻,翻到昨天晚上的最后一条消息。
然后他对着那个灰色的头像发了一句晚安,明知不会有回复。
他关掉电脑,把老唐的咆哮关在屏幕的另一边,整个房间安静下来,只剩下电脑风扇嗡嗡的转动声和窗外偶尔传来的几声虫鸣。
【风花的馈赠:晚安。】
————————————
路明非躺在床上,耳边是路鸣泽均匀的呼噜声。
那声音极富节奏感,一高一低,像一只老旧的鼓风机在黑暗中不知疲倦地运转。
他睡不着。
堂弟的呼噜他早就习惯了,婶婶说他小时候能在装修电钻声中安然入睡。
他睡不着,是因为脑子里有一个声音比呼噜更响。
那是他自己的声音,正在一字一句地背诵一本他藏在抽屉最深处用课本封面包着的书里的一段话。
那本书叫《加缪情书集》
他是在学校图书馆的旧书架上偶然翻到的,书页已经泛黄,边角被无数只手翻得卷起了毛边,有人在空白处用铅笔写了密密麻麻的批注,字迹或潦草或娟秀,像不同年代的少年在同一片纸上留下各自的心事。
有一页被折了一个角,折角的那一行写着这样一段话。
他把这段话抄在了自己的笔记本上,不需要翻看就能默诵出来。
直到现在为止,
你所爱的是我身上最好的一面。
或许这还不是爱。
或许只有当你爱我的弱点和我的缺陷的时候,
你才真正爱我。
————《加缪情书集》
他以前觉得这句话不太对。
如果你连对方的弱点和缺陷都爱,那岂不是连那些最不堪,最狼狈,最不值得被喜欢的东西也要一并收纳?
这要求也太高了,高到近乎苛刻,高到像一个从来没有人能兑现的承诺。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这双手可以替婶婶买菜,替堂弟买小说绘,替网吧里不认识的人代打星际换几瓶营养快线,唯独没有什么值得被爱的优点。
他一直觉得这世界上会爱他真正一面的女孩很少。
或者说,没有。
谁会爱一个走路驼背,说话满嘴烂话,成绩吊车尾,被欺负了还要反过来给人家道歉的衰仔呢?
谁会爱他那些藏在被窝里偷偷翻过的漫画书?
谁会爱他在网吧角落里用红点键盘敲出来的星际排名?
谁会爱他在无数个不想回家的黄昏独自坐在路边看蚂蚁搬家的沉默时光?
那些都不是值得被爱的东西。
那是他藏在壳里的部分,是他用烂话和自嘲砌成围墙来保护的部分,是他从来没打算让任何人看到的部分。
他忽然从床上坐起来。
窗外路灯的橙黄色光线透过窗帘缝隙切进来,在天花板上画了一道细长的光痕,那道光照在他脸上,把他嘴角的弧度照得清清楚楚。
他中大奖了。
这个念头从脑子里蹦出来的时候,他差点笑出声,赶紧捂住嘴,怕吵醒隔壁的婶婶和叔叔。
那种自嘲,认命,带着点酸涩的笑已经不会出现在他脸上,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发自肺腑到像中了五百万彩票却发现全世界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这个秘密的笑。
温蒂见过他最怂的样子,在天台上被赵孟华两拳打躺在地上,她没有嫌弃他。
温蒂见过他最穷的样子,几乎兜里只有几十块钱还要请她吃牛肉面,她吃得很开心。
温蒂见过他最笨的样子,连牛排的部位都分不清,她只是在旁边偷偷笑了一下然后帮他解围。
她甚至见过他在旅馆里被过山车吓得腿软,在电影院里对着屏幕发呆,在她家门口的楼道里一把抱住她不肯松手。
这些都不是他最好的一面。
这些都是他最真实,最不堪,最不设防的样子。
而她还是愿意站在他旁边,还是愿意把面包掰一半分给他,还是愿意在黄昏的楼道里把写着路明非是大傻蛋的信封塞进他的书包。
他重新躺回床上,把手枕在脑后,眼睛盯着天花板上那道橙黄色的光痕。
隔壁的呼噜声依旧有节奏地起伏着,一高一低。
他以前觉得呼噜很烦人,但今晚听起来,它像某种笨拙的安眠曲,在提醒他。
你不是一个人,你的堂弟睡在你隔壁,你的叔叔婶婶在另一个房间里,你的口袋里有一封写了六个字的信。
他想起那本《加缪情书集》里还有另一段话,也是折角的那几页之一。
那几页被折了不止一个角,铅笔的批注密密麻麻挤在空白处,字迹各不相同,仿佛是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里,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同样几段文字作为自己的心声。
他在图书馆看到那些批注的时候觉得很奇妙。
一本书在书架上的意义,也许就是安静地等待下一个翻开它的人,等那个人在某一行字里找到自己的答案。
等毕业后,他要和温蒂一起去同一个城市。
他翻了个身,面朝墙壁,开始在黑暗中规划这个念头。
墙壁上贴着一张褪色的星际争霸海报,虫族的飞龙和神族的航母在宇宙中互喷激光,那曾经是他最喜欢的画面,但此刻他的注意力完全不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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