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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张万祺侃侃言国政

  第十九章:张万祺侃侃言国政 (第1/2页)
  
  第十九章:张万祺侃侃言国政
  
  刘惠恕
  
  却说次日晨黄义明来到城长议事大厅,杨展雄、孙员外、赵员外以及驻军大戏台的各军将领已恭候。众人一齐起身向黄义明道安,黄义明拱手还礼后让诸位坐下。黄义明开口道:今日议政只为两事,一是好古城与大戏台的城长安置问题;二是请张万祺先生谈行科举制没想。
  
  黄义明随后说道:我因忙于戎务,空挂好古城城长之职,实为不妥,昨日见张苍水先贤之子张万祺先生,满腹经纶,好生敬佩,准备将城长一职相让。另外大戏台一城初下,尚无城长,孙员外原为劳康镇长,现该镇已起城,烦孙员外继续担任城长。赵员外原为劳康镇副镇长,我昨日问计于张先生何人可任大戏台城长职,张先生荐赵员外任职,一是因为赵员外为本地人,熟知大戏台民情风俗;二是因为赵员外文武兼备,必能胜任该职,不知大家以为如何?赵员外谦让道:赵某何德何能,被元帅委以城长重任?众人却齐声说好。
  
  黄义明道:既然众人皆认可,赵员外就不必谦让了。赵员外道:既然元帅委以重任,赵某当勉为其难,只是不知城长一职,当担何责?黄义明道:我昨日与张先生协商,以为江心坡屡遭战乱,民生困苦。治城之要,在于不使城中有一人冻死饿死,亦不养一个游手之人,必务做到《礼记•大同》篇所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举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同“鳏”,老而无妻者)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现好古城所为,已初立城规,设痒序,明教化;修孔庙,建岳庙,正人伦;欲重行“三堂会审”古法,民有讼事,许击鼓呜寃,必开堂公审;又颁禁犬令,但军旅不禁,盲人养犬导路不禁;又设四艺馆授琴、棋、书、画,禁女子“选美”恶俗;又设养老馆,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又设乐苑馆,传民雅乐,禁郑风;又设奇技馆,以传人技艺等等。但这一切只是开了一个头,具体做法,当请各城长自探捷径。现赵员外初任大戏台城长,可尽快将家眷迁至。至于城防诸事,我当请新任城尉、城防军主将周秀兰好生协助员外。周秀兰道:秀兰一定协助赵城长做好城防工作,赵城长如有事,尽管分咐属下即可。赵员外道了一声谢。
  
  黄义明又道:前日议及复科举取仕法子为各城培文吏事,现请张先生谈一下具体设想。张万祺道:古来科举有文、武两举,现是战时,我先讲武举。
  
  中国武举制创始于唐代,武则天于长安二年始设“武举”,选拔有武艺者委兵事。此制盛于前明及今朝。唐代武举考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跤等,此外,要求考生相貌“躯干雄伟、可以为将帅者。”宋代规定武举不只考武力,尚须考问军事策略,如孙、吴兵法等。元废武举不行。至明,更武举之制为“先之以谋略,次之以武艺。”初定武科六年一试,后改为三年一试。清立,袭明旧制,在兵部主持下,每年为天下武士举行一次考试,合格者授予武职。考试程序先是试马步射,之后比力气,合格者才考笔试。又仿文考,定武举为三试:一、童试,在县、府进行,考中者为武秀才。二、乡试,在省城进行,考中者为武举人。三、会试,在京城进行,考中者为武进士。四、殿试(廷试),会试后已取得武进士资格者,再通过殿试分出等次,称为“三甲”。一甲为前三名,头名称武状元;二名称武榜眼;三名称武探花。 二甲十余名,获“赐武进士出身”资格。二甲以下为三甲,获“赐同武进士出身”资格。
  
  而今朝武举之弊,在于武人多不能文,所写文章,错字甚多,考策论者多不合格,后只得改为默写《武经七书》中之一段,字数约百余。是以三场之试,仅头二场为实。而武举度制度较完善者为明代,万历末有朝臣主张设“将材武科”,初场试武艺,包括马步箭及枪、刀、剑、戟、拳搏、击刺等法;二场试营阵、地雷、火药、战车等项;三场各就其兵法、天文、地理所熟悉者言之。此法甚善,惜未能久。然有名臣熊廷弼(1569年—1625年)者,文武全才,“身长七尺,有胆知兵,善左右射。” 先中万历某科湖广武乡试第一名,后弃武就文,又中万历丁酉(二十五年,1597年)湖广乡试第一名,次年登进士。 惜后受阉党魏忠贤陷害,传首九边。
  
  言说及此,张万祺道:以我为五伦邦计,本邦初立,正在战时,又经卢桂生屠城,女多男少。武举可每年一举,先试于各城,合格者称“武举人”,复试于邦都,合格者称“武进士”。考试者不论男女,录用条件可放宽,先重武技,后课以自习文。凡复试中举者,圴授以参将之职,上报帅府,到缺人之军任参将。至于落选之武举人,亦可凭其自愿,介绍至军中任职,不知诸位以为此法可好?众人齐道:此法甚善。
  
  张万祺道:大家既然认为此法甚好,我再谈文试。文试即由历朝传承至今的科举考试制度。此制创始于隋,发展于唐,定格于明清。其大致形式为:
  
  隋炀帝大业三年始设进士科,主要考时务策,将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结合。此制意义在于:隋一中国后,以科举制废九品中正制,用考试法选吏,把原属地方家族选拔官吏之权力收归中央,以加强中央集权政体。唐袭隋制,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定期举行的考试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科之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余种。其中明经、进士两科后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进士科重诗赋,难度较高。明经科重帖经、墨义,难度较低。唐宰相大多出身于进士科。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至宋,将科举定为三年一考,并确立了 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形式,殿试之后,不须另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代科举内容初袭唐制,王安石当政后,对科举内容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元出,始创以四书取仕法。
  
  时至明清,科举定格,与之相匹配,先立教化体系, 有所谓科前考,即先有“童试”(又称“小考”,在本县举行),应试者合格者称“童生”。童生复经“院试”(在本府州举行), 合格者称“生员”(俗称“秀才”)。生员每年考一次,称“岁试”。每三年还要参加一次更大的考试,称“科试”。科试合格者,便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
  
  科后考是正式的国家考试,具体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形式进行。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又称“秋闱”。参加乡试人群为两类,一类是经府、州、县学习、考试合格者,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另一类是曾在国子监学习过的监生。乡试考中者称“举人”(俗称孝廉),其中第一名称“解元”。乡试中举叫中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京城礼部举行,又称“礼闱”或“春闱”。参加会试者是举人,考中者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会试考完后的第二个月(约4月前后),举行殿试,殿试是皇帝在太和殿亲自主持的考试,考策问,考中者为钦定“进士”,可以直接授官。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儒林院编修。第二甲第一名称“传胪”。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余者分别授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职。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者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余者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鉴于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有明一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而科举考试的基本内容是考八股文。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八股文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文要诣,称起源,这一部分不要求排偶。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每个段落都要求有排比句(排偶),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八股文篇末结语称复收大结,这一部分不要求排偶。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后来又叫八股。八股文因此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言说及此,张万祺道:上述一段话冗长,诸位可能听得不耐烦,但却为科举制的大略。自古以来,非议此制者颇多。然云此制不好,则唐宋八大家、二程、朱熹、明代大儒王阳明均出身于科举制。要说此制好,前朝浙江长兴县丞吴承恩(约1500—1583年)一生科举未中,却写有小说《西游记》传世。而以张某所见,科举之行,实利大于弊。其好处有四:
  
  其一,考试内容以儒家《四书》、《五经》为题,实置考生的道德取向为第一,体现了儒家“以德治国”的思想。即为官者须重官德,无德者不得为官。“德”即儒家所倡“忠、孝、节、义”等中华传统道德。而此以人伦本义为基础的考试,实与我五伦邦旨大合。
  
  其二,考试形式的平民化,排斥门第对官吏进入仕途的影响,不承认士人门第出身与宦途的关系。此法子实承认华夏国民不论出身贵贱,其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因此,通过平等考试选拔官吏的方式,有助于国家的统一与上下齐心对待外敌。
  
  其三,选官标准的开放性,即通过科举考试的形式,排斥种族及国籍因素对官吏进入仕途的影响。如古来中华多有蛮夷族及周边属国士人,经科举在华为官的事例。明代清官海瑞为回人,李白的挚友晁衡(阿培仲麻侣)为日本人,而古代来自朝鲜、安南、日本、西亚等国士人来华参加科举为官者并非孤例。选官标准的开放性当有助于扩大邦基。
  
  其四,官有定员的量出为入制度,有助削减冗员。这是科举考试制度的精髓所在,即在科举制度下,依附于中央集权国家政体的各级行政官员(共9品18级),始自县令,在选拔制度上均有定额,科举考试仅是根据国家官吏的总体缺额,每年或每隔三年来确定一次应需候补的官员人数总额,缺多少人,补多少人。在这一体制下,国家官吏绝对人数是高度精简的,绝无冗官现象,或者说既便出现这一问题,也可以通过来年重新确定科举入选名额的方式,来轻易解决这一问题。如北宋时期一度出现“冗官”现象,名臣范中淹、欧阳修、富弼通过搞“庆历新政”,限制科举入选人数,地方缺员不补。结果未出几年,便成功地解决了“冗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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